常見的申報事項及時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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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日期:2025-11-08

常見的申報事項及時限
# 類別 時限 Ref
1 道路交通違例事項以外的刑事調查 24小時內 GO 9-54
2 與道路交通違例事項有關的刑事調查 72小時內 GO 9-54
3 法庭傳票 72小時內 GO 9-54
4 可能導致其被撤職的嚴重刑事罪行 立即 GO 9-54
5 工作時受傷 (FS235) 立即 GO 12-12
6 休班時受傷 盡快,24小時內 GO 12-13
7 家庭事項變更 (FS210) 3個月內 GO 13-1
8 遺失僱員身份證 48小時內 GO 14-3
9 遺失政府車牌 GF8 72小時內 GO 23-20
10 收到運輸處處長通知扣分 72小時內 GO 23-14
11 司機因任何原因被永久禁止駕駛 48小時內 GO 23-16
12 司機交通意外報告 (AMMS 227) 72小時內 GO 23-107
13 接獲警方有關其在職期間犯下的任何交通違規行為的「擬控告通知書」 72小時內或休假後的首個當值日 GO 23-113
14 病假口頭報告 治療/檢查後的1小時內以最快速的方式向其推薦/核准人員進行口頭報告 GO 12-10
15 病假申請和相關醫療證明 盡快或回任後立即 GO 12-10
16 涉及本處車輛意外 (FD204, GF193) 24小時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