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etter of Undertaking
版本:
最後更新日期:2025-11-08
Letter of Undertaking注意事項:
- 必須由私家醫生,而且是香港醫學會 (HKMA) 會員於現場簽署
- 有關醫生已與相關的私家醫院作出病人入院安排
- 有關醫生需向病人解釋當中涉及的風險
- 有關醫生需確認病人有急切需要送院
- 有關醫生需確認病人不能自行前往私家醫院
- 有關醫生可決定是否需要有醫護人員跟車
- 只適用於去指定的私家醫院
- 必須是正本,並由醫生在場簽署,所有副本均無效
- 必須收取承諾書存檔 (只供一次性使用)
- 如病人情況突然轉差 (呼吸/脈搏停頓),救護員應將病人送到當時最近的醫院管理局 (HA) 醫院急症室
- 不須簽署 FS 319
參考
Letter of Undertaking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