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urn Kit
版本:
最後更新日期:2025-11-08
冷水治療
Notice 注意事項

- 情況許可,即場沖洗約 10 分鐘,燒傷後 10 分鐘內進行
- 不可沖洗超過 10 分鐘,以免引致體溫過低受寒
- 石灰 : 可以用"大量"清水沖洗
- 如果燒傷部分超過身體表面面積百分之二十,則屬於嚴重燒傷,冷水治療法應與其他必須的治理一併進行。
Burnkit
Notice 注意事項

- 只適用於一或二級燒傷
- 不可覆蓋多於 15% 身體表面面積,以防止體溫過低的風險
- 處理化學品燒傷,應先沖水,後用燒傷敷料
- 切勿將燒傷敷料完全覆蓋傷者的口鼻
- 當放置燒傷敷料在燒傷皮膚上時,應避免弄穿水泡,以減低燒傷部位受感染。
- 切勿將燒傷敷料敷於還未用清水把化學品沖淨的化學燒傷部位
燒傷的面積:
- 燒傷面積的大小是以燒傷面積所佔身體面積的百分比來表示,通常採用九則計算法來估算。
- 九則之計算方式,是將身體表面積估為一百等份,再將身體各部位所佔相對面積劃分為數個9%(如圖,會陰部為1%),依此估算,便可計算出面積。
- 但嬰兒與孩童的算法不等於成人,請參考下圖所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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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高濃度氧氣:
Non-rebreather Mask / BVM
- 需要高濃度氧氣的危急病人
- 吸入性損傷
留意是否吸入性損傷:
- 面部燒傷病人要當作吸入性損傷 處理,因為面部燒傷有機會吸入濃煙或熱空氣引至吸入性損傷
嚴重燒傷的定義為:
燒傷面積超過以下:
| 二級 | 三級 | |
|---|---|---|
| 成人 | 20% | 10% |
| 小童 | 20% | 2-3% |
或
有以下情況的燒傷:
- 帶有嚴重骨折/創傷的燒傷
- 面部嚴重燒傷及有嚴重吸入性損傷
- 頸、手足、腹股溝或在腋、肘、膝部等關節部分有第三級燒傷
- 所有高壓電燒傷
一級燒傷:
- 表皮燒傷,燒傷只是傷及皮部分。
徵狀:
- 皮膚呈紅色,感到觸痛及有脫皮現象。此情況在一至兩星期便會痊癒,並且不留疤痕。
二級燒傷:
- 燒傷較深層,局部厚度的皮膚組織受損,包括真皮和表皮。
徵狀:
- 皮膚除變紅及感到疼痛外,還因表皮與真皮被滲出的體液所分隔而出現水泡,受傷情況可在兩至三星期內痊癒,並且不留疤痕。
三級燒傷:
- 深層燒傷,整層皮膚組織完全受損,除表皮及真皮受損毀外,皮膚下深層之組織包括神經末梢、毛囊、脂肪層、肌肉甚至深入骨骼受損。
徵狀:
- 皮膚呈灰白或燒焦。除傷區邊緣外,失去痛楚感覺。患處痊癒需時較長及會留下疤痕。
工具
Burnkit
(燒傷敷料)
Burnkit
(燒傷敷料)
流程
如病人懷疑吸入性損傷
需提供高濃度氧氣治療
按照燒傷情況,進行沖水及使用燒傷敷料包紮


